共青城体育局非法占地案
据查,2009年9月,共青城体育局未经批准,在共青城南湖大道珍珠湖旁占地37.6亩(其中耕地0.5亩)修建共青城网球场。共青城国土资源局对该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共青城纪检监察部门对该局办公室主任王某(副科级)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对上述新闻我看了半天,总感觉是不是网易的小编打错字,但是经从其它网站查证这确实是真的。我有点、很是、相当、特别的奇怪,体育局建网球场不至于由办公室主任拍板吧,要是这样这个办公室主任的权力也太大了,比局长的权力还要大。我不知道也猜想不出共青城纪检监察部门是凭什么只处罚这个办公室主任的,按照中国官场的权力分配,这个办公室主任不可能是网球场建设的决定者,甚至体育局局长都不是决定者,在九江市范围内体育局属于穷得蛋痛的清水衙门,如果没有县级财政的支持是不可能修得起网球场的。既然体育局有如此大手笔征地建网球场,显然是有可以调动财政资金的更大官员的许可才行,可是这个人是谁呢?他为什么不受处分?这个办公室主任充其量是工程的具体管理人罢了(当然这还要是局长信得过的心腹才有可能,不能肥水流了外人田),对决策者不处罚却对一个具体做事人给个处分,这种“处罚太极”打得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这样的处罚不通报也罢,这一通报倒给党抹了一脸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