霓虹灯电子变压器的特殊要求

2010-12-31 15:33:25  来源:霓虹灯电子变压器  字号:【    】  浏览:721

灯的控制装置第11部分:高频冷启动管形放电灯(霓虹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选摘)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高频工作的管形冷阴极放电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特殊要求,这种换流器和变频器用于信号设备发光放电管装置,并可直接连接在50Hz或60Hz1000V以下的交流或1000V直流的电源电压上工作,其输出电压为1000V~10000V.

  注1:在日本,输出电压可以是15000V。
以下规定了两类换流器和变频器,A类和B类的要求:
----A类换流器和变频器:在频率范围为20kHz-50kHz之内,(终端之间)的输出电压(峰值)不超过5000V,最大输出电流为35mA(有效值)和50mA(峰值)的条件下工作的换流器和变频器,电源电压不超过50Hz或60Hz250V或直流电压250V。
注2:由于对电流和频率范围有所限制,A类换流器和变频器的输出电流可似为不会造成电击危险。
注3:在日本,输出电压可达15000V。
----B类换流器和变频器:指对地无负载输出电压不超过5000V,终端之间的无负载输出电压不超过10000V,在10kHz~100kHz频率范围之内以及在200mA(有效值)和400 mA(峰值)最大输出电流下工作的换流器和变频器。
注4:B类换流器和变频器的输出线路需要辅助保护。
注5:在日本,B类换流器和变频器的电流不应超过50mA,次级绕组不应接地。
为了检验换流器和变频器的安全性,必须检验它们的性能。但是,由于目前没有霓虹灯的特性标准,本部分便规定了基准负载,以确保可重复的试验结果。
绕组的最大额定工作温度tw不适用于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195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本部分采用GB 19510.1第2章所给出的规范性引用文件以及下述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9510.1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1-2004 IEC61347-1:2000,IDT)
ISO 3864:1984 安全颜色和安全标志(Safety colurs and safety signs)

3 定义
本部分采用GB 19510.1 第3章所述定义(3.14`.3.16.3.17定义除外)以及下述定义。
3 .1 管形冷阴极放电灯(霓虹灯) tubular cold cathode discharge lamp (neon tube)
阴极上可能涂有电子发射材料,并且在启动过程中不需要外部加热即可通过场致发射而发射电子的放电管。这种灯内填充有惰性气体(或几种惰性气体的混合物),可能还充有汞蒸气。灯内可涂有荧光材料涂层。
3.2 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U。 no-load rated output voltage U。
在输出线路不加负载的情况下,输出终端之间或在额定频率下与额定电源电压连接的换流器或变频器上整个连接引线端之间的最大额定电压。该电压为有效值或峰值的1/2,取其中较大者。
3.3 换流器 invertor
能将直流电转变成交流电的电能转换器。
3.4 变频器 convert
能将一种频率的交流电源转换成另一种频率的交流电源的电子转换装置。
3.5 对地漏电流保护器 earth-leakage protective device
在高压输出线路的任一部件与地线之间产生接地故障电流的情况下能将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源切断的装置。
3.6 开路保护器open-circuit protective device
在灯负载停止工作时或高压输出线路被中断时能将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源切断的装置。
3.7 上限断路电压upper shut-down limit
能使开路保护器工作的换流器或变频器输出电压。
3.8 输出线路output circuit
线路中由下述部件组成的那一部分:
a) 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端与放电灯管之间的导线;
b) 放电灯管;
c) 放电灯管之间的连接引线。
该输出线路不包括换流器或变频器的任何内部元件或接线。

4 一般要求
按照GB 19510.1第4章的要求。

5 试验说明
按照GB 19510.1第5章的要求。

6 分类
按照GB 19510.1第6章的要求及下述要求:
换流器和变频器应按照其无负载输出电压、额定工作频率和输出电流范围进行分类,如下所示:
a) 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
b) 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
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可以有一个以上输出端,在这种情况下,每个输出端应符合上述规定。

7 标志
7.1 标志内容
高频工作的冷启动管形放电灯用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应按照GB 19510.1中7.2要求,清晰耐久地标有下述标志:
——GB 19510.1中7.1的a),b),c),d),e)和f)款的内容,以及
----按照GB/T 5465.2和ISO 3864的图1的要求,在独立式电子换流器和变频器上标出高压警告说明,例如用“高压”字样和一个箭头符号表示。
此标志应标在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外壳上,以便能被清晰看到。
注:不必对整体式换流器或变频器单独作标志,因为它们的标志就是相应的符号标准或灯具标准的内容。
——适用的A类或B类符号。
7.2 补充标志
除上述强制性标志之外,还应将下述适用的内容标在换流器或变频器上,或标在制造商的产品目录或类似说明书中:
——GB 19510.1中7.1的h).k),m),n)和o)款的内容,以及
——如果电子换流器或变频器是由一个以上独立部件构成的,则输出部件上应标出其他相关部件(例如直流电源或电容器)的必要参数;
——换流器或变频器所适用的灯的范围和数量,直径和长度;
——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未装有整体式引线,应标出推荐采用的引线的类型以及引线最大长度的详细说明;
——关于适用的安装表面类型和推荐安装方法的说明;
——关于适用的接地方法(包括换流器或变频器输出绕组的连接件)的说明;
——换流器或变频器内的保护线路的说明;
——下述标称电参数:
1) 无负载输出电压,该标志采用下述方式:
·如果输出端未与接地端连接,标志为:“…kV”(例如:4kV);
·如果有一个输出端与接地端连接,则标志为:“接地…kV"(例如:-4kV);
·如果输出绕组的中间点与接地端连接,则标志为:“…-接地-…kV"(例如:3-接地-3kV);
注:在日本不采用此标志形式。
对于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该值为峰值;
对于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该值为有效值或是峰值的0.5倍,采用较大的值。
2) 带额定负载时的输出电流;
3) 输出频率。
换流器或变频器的每一独立的输出线路上应标有上述1)和2)款中适用的标志。

8 接线端子
按照GB 19510.1第8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装有引出线的换流器或变频器应按照GB 7000.1的相应要求。

9 接地装置
按照GB 19510.1第9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对于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接地端应连接在输出线路的某一个部件上,但下述情况除外:——接地端通过能检测出接地故障电流的装置再连接在输出线路的一个部件上;或——输出线路的任何部件与接地端没有任何直接连接,该输出线路的各部件能通过内部线路达到地电位。
合格性通过目视进行检验。
注:在日本,不采用本条要求.

10 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
按照GB19510.1第10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10.1在最恶劣的断路情况发生之后,换流器和变频器的输出线路的终端之间的剩余电量不应超过45 μC。
合格性通过测量进行检验
10.2 如果换流器和变频器的输出线路的部件没有接地,或者没有通过其内部线路形成接地,则输入线路与输出线路之间的绝缘隔板应由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构成.(参见第12章要求,试验电压)
合格性通过第12章所述试验(试验电压)进行检验.

11 防潮与绝缘
按照GB19510.1第11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对于A类换流器和变频器,输出端和置于换流器和变频器外壳表面任一处的面积不小于100 ㎝2的金属箔之间的电容不应超过50pF.试验期间,变频器不应工作。

12 介电强度
按照GB19510.1 第12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试验电压:
换流器和变频器的试验电压规定如下:
——当输出线路连接在外部金属上时,输入端的试验电压为额定输入电压的二倍加1000V;
——当输入线路连接在外部金属上时,输出端的试验电压为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的二倍。
注:在日本,采用1.5倍试验电压.

13 绕组的耐热试验
换流器和变频器及其支架在正常状态或异常状态下不应有过高的温度,否则会损害其安全性.合格性通过第14、15和16章所规定的试验进行试验.

14 正常状态
14.1 将换流器和变频器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和GB19510.1(图H.1所示要求以其正常工作位子进行安装.然后,在GB19510.1附录F所规定的防对流风试验箱内进行试验.
14.2 用规定的负载电阻R1(见附录1)代替灯负载并接通标称电源电压,使换流器和变频器工作
——对于能提供近似稳定的输出电流的换流器或变频器,电源电压应保持在标称值直到温度达到稳定状态.
——对于不能提供近似稳定的输出电流的换流器和变频器,应调节电源电压,直至使输出电流达到换流器和变频器的标志所规定的标称值.然后,保持该输出电流,直至温度达到稳定状态.
14.3 如果换流器和变频器有一个以上的输出端,应将适宜的负载电阻(R1)连接在每一对输出上.
14.4 试验期间,相关部件上的温度应不超过GB7000.1表12.1和表12.2所规定的值.

15 异常状态
15.1 将换流器和变频器置于第15.2所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并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如有规定,包括散热片和隔板)将电压调至额定电源电压的90%~110%之间的最不利的电压,使换流器或变频器工作1 h.试验应在GB19510.1附录F所规定的无对流风试验箱中进行.
15.2 试验应在下述几种情况下进行,采用最不利的情况.试验之间的时间间隔应不超过15min.
a) 顺序实施第1)~第3)种状态.
b) 同时实施第2)和第3)种状态.
1) 将输出线路短路.
如果有一个以上的输出线路,应同时将全部涑鱿呗范搪?
注1: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装有在输出线路短路的情况下能将输出电源切断的装置,则该试验可省去.
2) 将异常负载电阻R2(见附录1)跨接在输出端上.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具有一个以上的输出端,应将异常电阻R2同时连接在每一对输出端上.
3) 将换流器或变频器安装在一个厚度为1mm金属板上,金属板所用材料由制造商规定.
如果制造商没有规定,应采用钢或铝材的(选用能提供最不利状态者).
注2:此外可考虑其他材料.
15.3 在15.2所规定的试验期间以及试验结束时,换流器或变频器上不匀许产生损害其安全性的故障.
独立式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外表面上任一处的温度应不超过90℃,此外,输出电流电压不应超过第23章所规定的值.

16 故障条件
按照GB19510.1第14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16.1 在下述状态下,输出电流不应超过制造商所规定的标称值的1.5倍:
a) 将输出端短路,或者在换流器或变频器装有短路保护器的情况下,将输出端连接上附录I所述电阻R3;
b) 将具有可忽略不计的阻抗的接地故障施加在一个或全部两个输出端上。
注:如果接地端输出线路的任一部件没有连接或者如果按照第19章要求,换流器或变频器有一个在输出端与接地端发生短路的情况下能将输出电源切断的装置,则不必进行第16.1b)款所述试验

17 结构。
按照GB19510.1第15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17.1 Ⅱ类结构的独立式换流器或变频器应只装有绝缘材料外壳。
合格性通过目视进行检验。
17.2 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端与放电灯管之间的引线应是换流器或变频器制造商所规定的那种类型,并应满足下述要求:
a) 适合于在高频下工作;
b) 适合于在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压下工作。

18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
按照GB19510.1第16章的要求以及下述要求:
18.1 不论换流器或变频器是安装在干燥环境中还是潮湿环境中,其输出线路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不应小于下述各值(单位:mm);
——最小爬电距离:d=12+6Uo
——最小电气间隙:c=9+4.5Uo
公式中,Uo是换流器或变频器向线路提供的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单位KV。
18.2 绝缘距离应与所采用的绝缘材料和工作电压。[超过50V(有效值)、或71V(峰值)或直流]相一致,并符合下述要求:
——补充绝缘的最小厚度为0.4mm ;
——加强绝缘的最小厚度为0.4 mm,但此时加强绝缘不承受在标称工作温度下可能导致绝缘材料变形或老化的机械应力。
注:在有机械应力的情况下,该厚度必须增加。
合格性通过测量以及所规定的介电强度试验进行检验。

19 保护线路
  B类换流器和变频器的保护线路应按照19.1、19.2和19.3的要求。
19.1 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应装有接地漏电保护器,以便在输出线路发生接地故障的情况下将输出电源切断。该保护器应按照19.5的要求。
19.2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装有开路保护器,这种保护器在输出线路发生中断或灯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应能将输出电源切断。该保护器应按照19.6的要求。
19.3在由于接地故障或线路断开而使换流器或变频器中的保护器开始工作以后,保护器应保持工作状态直至电源也被切断。当电源再次被接通时,用来切断输出电源的保护器应自动复位。如果在保护器复位时仍存在接地漏电或开路故障,保护器应按照19.5.3和19.6.3的要求工作。
注:为确保任一保护器不会连续复位,需要对线路进行特殊布局。
19.4合格性按照19.5和19.6所述相关试验进行检验。
19.5接地漏电保护
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装有接地漏电保护器,该保护器应按照19.5.1~19.5.3的要求。
19.5.1接地漏电流
接地漏电流应按照附录I的要求进行测量。
19.5.2 意外接触
在高压线路与接地发生意外接触的情况下,接地漏电保护器应能将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源切断。
19.5.3接地漏电保护器
接地漏电保护器应符合下述要求:
a) 如果能切断输出电源的传感部件和/或保护开关安装在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外壳之内,则这种部件在制造商规定的温度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b) 如果能切断输出电源的传感部件或保护装置未安装在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外壳之内,则这种部件在温度为-25℃~+65℃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c) 保护器的额定工作电流应低于它所保护的换流器或变频器的额定输出电流,且应不超过25mA。
注:在接地故障期间通过传感线路的实际电流是由故障线路的阻抗和产生故障的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特性来确定的,而不是取决于保护器的工作电流。
d) 在额定故障电流下保护器到开始工作的时间应不超过200 ms.
19.6 开路保护
如果保护器装有开路保护器,其性能应按照19.6.1~19.6.3的要求。
19.6.1 开路电压
应按照附录I的要求进行测量。
19.6.2 断路上限
在断路上限的情况下,开路保护器应能切断换流器或变频器的输出电源。故障状态的检验应采用连接在输出线路上的传感器或其他适用的装置进行。
1 9.6.3开路保护器
开路保护器应符合下述要求:
a)如果能切断输出电源的传感部件和/或保护开关是安装在换流器或变频器的外壳之内的,则这种部件在制造商规定的温度范围之内应能正常工作。
b)如果能切断输出电源的传感部件和/或保护器未安装在换流器或变频器之内,则这种部件在温度为-25℃~+65℃的范围内应能正常工作。
c)如果换流器或变频器在1.3.1所述开路状态下被接通,则保护器应在3s~5s之内启动工作。
d)如果当换流器或变频器被接通时发生开路现象,保护器应在200ms之内启动工作。如果将电源断开,再接通,开路状态仍然继续存在,则保护器应在3s~5s之内启动工作。
注:为保证保护器不会连续复位,线路需经特殊布局。

20 螺钉、截流部件及连接件
按照GB19510.1第1 7章的要求。

21 耐热、防火及耐漏电起痕
按照GB19510.1第1 8章的要求。

22 耐腐蚀
按照GB19510.1第1 9章的要求。

23 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和额定输出电流
23.1 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
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终端之间以及它们与接地之间的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应不超过5000V(峰值)。
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与接地之间的无负载额定输出电压应不超过5 000 V,其终端之间的无负载额定电压不超过1 0 000 V。
23.2额定输出电流
A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额定输出电流应不超过35 mA(有效值)或50 mA(峰值).取其中数值较高者。测量应按照附录I的要求进行。
B类换流器或变频器的额定输出电流应不超过200 mA(有效值)或400 mA(峰值).取其中数值较高者。测量应按照附录I的要求进行。
23.3 合格性
合格性通过测量进行检验。

 

声明:此篇文章转自中国照明网  感谢中国照明网站的辛苦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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