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球的弹性、外径、变形试验法规如下:
(1)除另有规定外,网球试验应在温度约摄氏20度(华氏68度),相对湿度约60%之条件下进行。试验前24小时,应将球从空器中拿出,放在试验要求的温度和湿度的地方,并应在该温度和湿度条件下开始试验。
(2)除另有规定外,试验应限定在气压计示度约76厘米(30英寸)之气压条件下进行。
(3)如球赛地点之平均温度、湿度或平均气压与各自的摄氏20度(华氏68度)、60%和76厘米(30英寸)相差甚大时,可使用另定的地域性试验标准。
这些调整后的标准,可由任何一个国家网协向国际网联申请,如经批准则适用于该地区。
(4)关于球径的所有试验,应使用金属板量径器,最好是耐腐蚀的金属板,板的厚度一致,均为0.32厘米(1/8英寸),板上有两圆形洞,其直径分别为6.54厘米(2.575英寸)和6.68厘米(2.700英寸)。量径器的内面应具有半径为0.16厘米(1/16)英寸)之凸形侧面。球不应以其自重穿过较小圆形洞而下落,但应以其自重穿过较大圆形洞而下落。
(5)对所定的有关球变形之所有试验,应使用在英国获得专利权、专利号码为230250,原由珀西?赫伯特?史蒂文斯(Perey Herbert Stevens)所设计,又加以改良及添加附属品,并经修改可测复原变形量之机器,但经某国网协所承认而具有与吏蒂文斯机器同等功能之机器,亦可使用。
(6)进行试验的程度:
(a)预压:任何球在试验前,应在三个互相垂直的直径上,连续稳定地压缩约2.54厘米(1英寸),此操作进行三次(全部九次预压)。所有试验在预压后两个小时内完成。
(b)进行弹性试验。
(c)进行外径试验。
(d)进行重量试验。
(e)变形试验:将球置于改良的史蒂文斯机器上,并使球之接缝处与两压杆均不接触。加上接触砝码使指针与标线成水平,并将标度盘调至零。加相当于8.165千克(18磅)的试验砝码于秤杆上,匀速转动转轮加压,此时秤杆应离原位5秒后复平。停止转动后,记录读数(推进变形),再转动转轮至轮上刻度10处(2.54厘米(1英寸)变形)。然后将加压轮匀速反转(解除压力),直至秤杆指针与标线再度重合。如必要,等10秒钟后,指针已调整对准标线。记录读数(复述变形)。应在与每球最初测试点直径线成直角之另两点直径线上重复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