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照度均匀度
地面上的平均水平面照度通常作为推荐照度的基础。其原因之一在于此照度概念在实践中易于应用。然而垂直照度也是重要的。
可接受的水平照度值是:
1.比赛 750勒克斯
2.训练 500勒克斯
在这些照度水平下,具有适当眩光控制的直接照明将导致在垂直面上有可接受的照度。
3.娱乐 300勒克斯
所有这些值均为使用值。照明装置的光衰减允许值取决于当地条件。初始照度值约需为使用照度值的 1.2~1.5倍。地面的水平照度均匀度是平均照度和最低照度的比值,必须在比赛区内不大于1.3(比赛用)和不大于1.5(训练和娱乐用)。当照度高于上面所述的水平时,可导致视觉条件的改善,所提供的质量要求可保持均匀度、眩光控制和亮度比。这里应考虑进行网球比赛时有观众席的情况。
3.3 光源和遮挡物的选择
(1)直管形荧光灯最适用于当光源成行布置在场地的侧边或发光顶棚之上的设计。应采取限制安装在场地侧边的灯具亮度的措施,这可由采用大的发光表面或遮挡灯的灯具来做到,平行于网球场地的长轴的垂直面的遮光角至少应为30°,如果如可能可提高到45°。侧边照明系统可由顶棚上的照明系统来补充,它提供大约为总水平照度30°的照度。这种组合系统可提供对球和运动员的良好视感知,并且规则地和对称安装在整个比赛场地上。当比赛需提供较高照度时,这种布置常常是必要的这些灯具不必直接均用在使用区上。另外,也需要限制这些灯具采用的遮光部件的亮度。
(2)当顶棚高度为10m及以上时,可以采用良好控制的对称或非对称的光强分布的高压放电灯。这些光源也布置在场地上面或边线外。因为这些灯的亮度高,必须特别注意遮蔽。
(3)采用直管形荧光灯或高压放电灯的发光顶棚系统可由扩散的反射板或隔栅组成。为得到均匀的顶棚亮度,灯与顶棚板之间的距离必须是足够的。在隔栅中的必须的格眼尺寸应能保证有舒适的视看条件。在格眼尺寸与球直径之间应有明显的差别,以防止格眼产生欺瞒幌子。隔栅的遮光角在长轴方向至少为30°但在横向可以小些。
光源的应用情况可总结如下:
(1)荧光灯是最适用于室内网球场照明的光源
(2)高压气体放电灯可用于间接照明系统,在高的馆中可用作为直接照明,因为那里需要高照度。为避免某些放电灯引起的频闪效应的可能性,必须使场地的每一部分至少从两相供电的灯具中接收近似相等的照度。镇流器操作两个灯在超前——滞后方式中也将减少频闪效应。
4.观众席
看台应位于网球场的侧边,否则它们可能构成对比赛干扰的背景。在整个座席和场地上使用同一类型光源更是可取的。整个观众席的照度可考虑低于场地本身,近似于整个场地平均照度的30°的照度水平可视为适宜值。
5.机械保护安装和维护
灯具必须装以适当的机械保护装置。以防止其被球损坏金属网或抗冲击的塑料可用于此目的。因采用这些保护器件而产生的光损失,必须在照明设计时予以考虑。
在照明设计的最初阶段,也必须对照明装置的维护予以考虑。特别是在高顶棚时,必须采取在维修时易于接近灯具和换灯的措施。应定期进行维护,以避免因尘土和污垢的积聚而产生过渡的光衰减。同样,灯、灯具和镇流器已失去作用或出现过度光衰减应个别更换,以保证照度继续符合规定。对所处条件下的每个装置照射的点应规定绝对最低照度值。